非法購買淘寶用戶賬號密碼,通過登錄查看余額寶金額后利用軟件再實施盜竊,近日,五名青年涉嫌盜竊罪在浙江溫州龍灣法院開庭審理。
五被告人年紀均在22至25周歲之間,其中鄧某、林某、許某、陳某四人來自海南省海口市,都有吸毒前科;魏某來自福建省福清市。
非法購買賬號信息 多種手法實施盜竊
鄧某向法庭交待,2014年1月,其在QQ上認識了魏某,兩人商定一同盜竊淘寶用戶的支付寶余額。隨后,與鄧某戒毒認識的林某、許某、陳某參與了進來。
實施盜竊前,鄧某先通過非法QQ群購買了大量淘寶用戶的賬戶信息。這些數(shù)據(jù)信息包括用戶支付寶和余額寶的賬戶、密碼、余額及綁定的銀行卡最后4位信息。
而后,他們利用“靠譜助手”軟件,在電腦上模擬用戶手機的使用環(huán)境,通過直接轉賬、與天貓商家三七分成、購買財付通代充、在大眾點評網(wǎng)和美團網(wǎng)購買一卡通等方式將用戶余額寶資金盜走并成功轉入事先準備的銀行卡內。
2014年2月至3月間,鄧某等人盜竊金額累計達6萬余元。
庭審中,五被告人交待,盜竊所得的資金全部用于吃、喝、玩等開銷。
辯護人認為出售支付寶數(shù)據(jù)的人及天貓商家要擔責
庭審前,鄧某、魏某、林某三人申請了辯護人為其辯護。
庭審中,魏某的辯護人認為,本案屬于新型犯罪,出售支付寶數(shù)據(jù)的人及天貓商家的放任態(tài)度共同促成了犯罪發(fā)生,同樣具有過錯,故應對被告人魏某從輕處罰。
同時,三辯護人均提出鄧某、魏某、林某系初犯、偶犯,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鄧某、魏某、林某、許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多次盜竊,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五被告人的不同犯罪情節(jié),公訴機關提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兩年的量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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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五青年盜竊淘寶余額寶已被抓獲